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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教育局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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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23: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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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淮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淮安小学、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淮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是我局直属的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39名(岗位及人数详见《2015年淮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报考岗位代码为08-33岗位的须为师范类(研究生除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在2015年7月2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代码为01-07岗位的须为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职教师;报考岗位代码为01、02岗位的教师还须满两年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书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9月10日,下同),报考岗位代码为03-07岗位的教师还须满两年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报考岗位代码为08-33岗位的本科毕业生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岗位代码为01-07岗位的教师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及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证件照3张、《2015年淮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于2015年1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健康西路校区(淮安市健康西路33号)报名(咨询电话:0517-83662485)。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由市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笔试费90元/人。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缴费人员于2015年1月30日上午8:30-11:0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2.笔试时间:2015年2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jyj.huaian.gov.cn/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

(2)由市教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在职教师须提供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书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凡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以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被取消或考生明确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笔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上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

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上课。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上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时间:2015年2月8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不合格情形参照《2014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应聘人员经查实有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教育局:0517-83605904,83605495

淮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附:

2015年淮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015年淮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教育教学工作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样本).doc


                                      淮安市教育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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