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学院师资队伍水平、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吉林大学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应聘者资格 1、基本条件:应聘者须符合吉林大学关于教师招聘和人才引进的思想政治素质、学历要求等基本条件。 2、专业背景:应聘者应该具有政治学、国际政治、公共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与行政学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背景。3、外语要求:应届本校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聘的,须有在国外学习或工作一学年(10个月及以上)留学经历;应届校外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聘的,须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以人才引进方式招聘的,须符合吉林大学关于引进人才的条件。 4、业务要求:应届本校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聘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博士后在站研究期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期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C类刊物上,或至少有1篇发表在B类刊物上;应届校外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聘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博士后在站研究期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期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C类刊物上,或至少有1篇发表在B类刊物上;获得海外(含港澳台地区)博士学位者,须符合吉林大学“引进海外博士计划”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人才引进方式应聘的,须符合吉林大学关于引进人才的业务要求。 二、招聘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制定年度用人计划,发布招聘通知。 2、应聘者向学院递交应聘材料,包括本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博士学位论文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学院师资队伍的学科结构、年龄结构和学源结构等情况,确定推荐到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考核的应聘人员名单。 4、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按照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 5、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通过答辩的应聘者进行终审和评议。 6、学院将决定聘用者报学校审批。 三、本细则由行政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2015年1月起正式实施。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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