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欧洲合唱音乐的发展 世界多声部合唱音乐的传统最先源自欧洲中世纪的宗教音乐,距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东欧在大约五世纪以前就有了合唱意识,以民歌为主,从意大利的科希加岛向东欧发展。在非洲的部落里,也有早期的合唱形式,如一领众和;也有一个人唱单音,其他人在这个音上做即兴的加花。这虽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合唱音乐,但也是合唱音乐的早期形式。六世纪的传统合唱音乐,格里高利圣咏,在天主教堂演唱,不是复调音乐,是单旋律的音乐。因此,合唱艺术的文化背景就是格里高利圣咏。 “格里高利圣咏”是罗马天主教做弥撒时所用的音乐。公元6世纪末,罗马教皇格里高利一世为了统一教会仪式中的音乐,将教会礼仪歌曲、赞美歌等收集、整理成一本《唱经歌曲》(即“圣咏”),共收集整理了三千多首歌曲,它后来就被人们称作“格里高利圣咏”。格里高利圣咏只用人声,歌词采用拉丁文,不用器乐伴奏。格里高利圣咏没有和声和对位,旋律简单,不用变化音和装饰音,音域也很窄,一般不超过八度。虽然它的旋律没有明显的节奏重音,速度徐缓,但较好地配合了拉丁文歌词的抑扬顿挫。格里高利圣咏原来是没有记谱的,而是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来传播。后来,由于圣咏数目的增多而需要给演唱者提示不同旋律的轮廓,于是就逐渐产生了简单的记谱。格里高利圣咏孕育了西方一千多年来的音乐艺术。 合唱作品的成型,开始于15世纪。15世纪以前是以单旋律为主。15世纪以后的合唱作品,从风格上来说基本可以分为五个时期:文艺复兴时期(1400—1600)、巴洛克时期(1600—1750)、古典时期(1750—1820)、浪漫时期(1800—1900)及现代时期(1890—现在)。 一、文艺复兴时期(1400—1600) 文艺复兴时期以前的合唱音乐主要服务于宗教的教义。这个时期合唱作品的特点是: 1、逐渐脱离教会调式而向大、小调式发展; 2、基本是复调音乐,各声部起着同等作用;作品强调表现每一个声部。 3、作品是非节拍的,音乐节奏依从于歌词; 4、声部模仿时常先后交错; 5、非协和音的使用受严格限制,变化半音被避免使用; 6、大量采用三拍子旋律。 这时期的作品基本是无伴奏的,即使有乐器伴奏也不过是用乐器来重复人声的声部。本时期的主要作曲家有杜费、拉索(见合唱作品《回声》)等。
二、巴洛克时期(1600—1750) 巴洛克时期合唱作品的特点: 1、建立在大小调上; 2、主调音乐逐渐巩固,复调从属于主调;低音线条非常突出和重要,由低音来构成音乐的整个部分。 3、小节线划分强弱拍率的作用完全肯定下来; 4、装饰变化增多。 5、伴奏虽然没有完全消失,但已经不再占有重要地位。 本时期的主要作曲家有:蒙特威尔地、斯卡拉蒂、巴赫、亨德尔。 三、古典时期(1750—1820) 这时期的特点: 1、力度范围扩大; 2、曲式结构确立; 3、器乐作用加强; 4、修饰成分减少; 5、主调音乐占主要地位。 本时期主要作曲家有:格鲁克、巴赫、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 四、浪漫时期(1800—1900) 特点: 1、强调结构与色调; 2、力度、速度的对比大大增强; 3、半音阶的使用; 4、标题音乐占优势; 5、大多是主调音乐。 作品有舒曼的《茨冈》。主要作曲家:罗西尼、舒伯特、柏辽兹、门德尔松、舒曼、李斯特、瓦格纳、威尔第、等等。
五、现代时期(1890—现在) 特点: 1、节拍记号不断更换,节奏复杂; 2、超出调性的限制; 3、采用非乐音的歌唱,着重歌词朗诵语调的节奏与起伏; 4、采用自然界的音响; 5、广泛运用室内乐的演唱形式; 6、大量的不协和和弦。 作曲家有:勋伯格、格仕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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