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本部位于吉林省长春市高教文化区的中心,是我国唯一一所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体,航空飞行指挥与航空工程技术专业兼容的综合性军事高等学府,具有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教育两个培训层次,主要承担飞行员学历教育、地方大学生任职培训和部队现职干部轮训等军事任职教育和外国军事留学生教育等任务。学校拥有军事训练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3个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一级学科,军事指挥、军队政治工作、军事装备3个军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2个工学学科为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建有军事仿真技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中央军委批准的“十一五”期间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前身是我军1946年创办的第一所航空学校——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风雨洗礼中,创造出中国空军史上“最先培训新中国第一批女航空员”、“最先承训双学士飞行员”、“最先培养空军侦察情报人才”等近20个空军之最。为国家和军队建设输送了12万余名各类军事人才,培训外国军事留学生千余名,遍布4大洲,近300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军职以上领导干部,涌现出王海、张积慧、刘玉堤、杜凤瑞等一批战斗英雄,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明,“海空卫士”王伟,学雷锋标兵朱伯儒,复合型飞行舰长柏耀平,航天英雄杨利伟、翟志刚,英雄航天员费俊龙、聂海胜、刘伯明、景海鹏、刘旺、刘洋、张晓光、王亚平等都是我校学员的优秀代表。学校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航天员的摇篮”、“英雄的摇篮”和“将军的摇篮”。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坚持以教师为主导的人才兴校战略,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办学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整体建设水平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注重广招精选,通过拓宽引进渠道,加大从军队和地方知名高校引进高水平专业人才力度,不断优化教师年龄、学缘、学历等结构。注重任职培养,通过出国留学、外派访问学者、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办教师教学素养与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等方式,不断提升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注重改善办学条件,通过扩建和翻建教学场所、设施和家属生活区,为广大教职工营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消除了后顾之忧。经过多年来的持续投入和建设,学校在办学、科研水平等方面保持了较高水平,拥有一批“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空军院士培养对象。多项成果获国家、军队和省部级奖励。 学校始终把培养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需要的高质量人才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秉持“砺志空天、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和“传承、和谐、创新”的治校策略,恪守“砺志尚武、博学精训”的校训和“忠诚、团结、求真、创新”的校风,坚持“面向空天战场,坚持人才兴校、坚持特色办学、坚持培育英才”的办学思路,综合办学的特色、优势和效益逐步彰显,为实现建设成为军事飞行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开放式、高水平空军军官大学的办学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此,我们热烈欢迎有志献身军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携笔从戎,共同为培养军队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贡献力量。 一、招收专业范围 2015年,我校主要招收与航空航天类相关的工学、理学等门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地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博士为主。 二、招收流程 (一)预报名 应征者可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zhx0618@sina.com,纸质版邮寄至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2222号空军航空大学政治部干部处,张旭(收),邮编:130022,联系电话0431-86959224,13610787722。1月30日前请联系张老师:18904405487,李老师:18686683167。 (二)现场报名 时间、地点待定 (三)考察评估 1.考察。接收对象必须通过考察。预计于2015年3月份由军队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和奖惩等现实表现;学习态度和学业成绩,学习成绩的排名情况;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兴趣爱好和特长情况;身心健康状况。 2.综合素质评估。在考察的基础上,实行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估选拔制度。通过对接收对象进行身体心理素质检测、知识能力测评、体能素质测试,综合衡量,择优接收。 3.审批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考察评估合格后,统一办理入伍手续,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官。入伍时间,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分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部队报到之日起算,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命令。入伍后,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现役军官相应待遇。 三、标准条件 (一)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 (二)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分别在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 (三)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基本条件包括: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9,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取得第二学位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四、待遇 (一)职级和薪金待遇。经考核审查,正式批准接收的应届普通高校硕士和博士毕业生,按照军队现行有关规定确定职务和军衔工资档次。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专业技术十二级三档(相当于正连职)、上尉一档,按目前工资标准计算,每月在5300元左右;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专业技术十级三档(相当于正营职)、少校一档,按目前工资标准计算,每月在6300元左右。工资津贴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龄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型补贴,房贴。除此之外,还享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不包括在工资范围内。按照目前军人待遇政策,薪金待遇高于公务员,属中等收入水平,但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军队人力资源制度的建立和军官职业化的逐步推进,参照中等发达国家一个军人养活一个家庭的标准,军人的薪金待遇预期还将会有较大幅度的跃升。 (二)医疗和住房。医疗方面,按照现行规定,现役军人在军队体系医院就医享受免费医疗待遇。住房方面,现役军人在驻地结婚后,可以依据本人职级和本单位实际住房条件申请相应面积公寓房,如配偶居住在外地,可以申请办理家属随军。 (三)职业发展。入伍后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任和专业技术等级调整获得职称和级别的晋升。以教师岗位为例,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初职、中职、副高职和高职四档,应届毕业生入伍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为初职、即助教,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为中职、即讲师,工作满2年后,可以参加评任下一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分为十四级至一级共十四个级别,九级以前最低调整年限为3年,九级以后最低调整年限为4年,现专业技术等级满最低调级年限,德才表现好,工作成绩明显的,可以向上调整一级,同时也有提前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等一系列激励措施。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岁毕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9岁毕业计算,通常情况,硕士毕业生可在35岁左右晋升为讲师、专业技术九级(相当于副团职),博士毕业生可在36岁左右可以晋升为副教授、专业技术八级(相当于正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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