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座落在中国
历史文化名城、华南经济文化中心和改革开放前沿广州市,位于国内一流大学园区——广州大学城的西南端。学校濒临珠江,三面环水,绿草如茵,环境优美,是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好地方。
学校现有大学城、桂花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127亩,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较全,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8500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3355人。学校现有81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法学、
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设有26个学院。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有近20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6个,有150多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另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艺术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体育硕士9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其中工程硕士拥有建筑与土木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
化学工程、环境工程、项目管理、计算机技术7个领域,是硕士推免生工作高校。
学校拥有中国
科学院张景中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周福霖院士1人,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
教学名师”、“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珠江学者”等众多优秀的专家学者及团队,广州大学将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服务荣校”的办学理理念,实现新的突破和跨越性发展。现诚邀优秀人才加盟,共创事业辉煌!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拟招聘专业
教师岗位19人,科研岗位2人,实验岗位19人,财务岗位5人,医务岗位2人,图书及教辅岗位8人,
政治辅导员岗位8人,行政管理岗位23人。拟招聘的专业、所需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广州大学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硕士人员资格条件表》,除应符合附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符合具体公招岗位的年龄周岁和工作经历要求,具有博士学位者报考此次招聘硕士的教学科研岗位年龄要求均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本次公招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2月27日9:00至3月4日16:00止,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所需的专业相一致(《岗位需求表》“专业及代码”栏的专业采用《教育部研究生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代码》),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
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资格审核
2015年3月1日9:00至3月5日16:00,为报考资格网络审核时间,符合条件者进入现场确认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并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
(四)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3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进行现场确认,地点为: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图书馆附楼301室。考生现场确认时所需提供材料按招聘报名系统通知要求准备。
四、招聘考核
(一)
笔试
1、笔试时间、内容、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笔试内容为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科目《综合测验》,考试地点在现场确认环节时通知。
2、笔试对象
(1)此次公招的硕士学位人员需参加统一笔试。
(2)具有博士学位者应聘此次招聘硕士的教学科研岗位不需参加统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试讲程序。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应聘此次非教学科研岗位需参加统一笔试。
3、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不需参加笔试的博士学位人员计入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占总考核成绩的30%。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所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与经笔试入围人员一起参加面试考核。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考核资格的,需至少提前1天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内容及成绩
面试内容为专业理论技术
答辩和实操(授课或技能实践),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70%。
(三)总考核成绩
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100%,参加笔试人员的总考核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考核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依据《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体检依据为《广东省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
(五)考察
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201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2015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1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到我校报到工作方可招聘有效,逾期则招聘结果无效。
(八)递补
如拟聘人选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则在聘用合格分数线(75分)基础上按岗位所需人数的1:1确定替补人选,如岗位所需人数超过5名的,则替补人选不可超过5名。
五、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四)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五)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9366251/39366207/39366210。
广州大学人事处
2015年1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