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座落在中国
历史文化名城、华南经济文化中心和改革开放前沿广州市,位于国内一流大学园区——广州大学城的西南端。学校濒临珠江,三面环水,绿草如茵,环境优美,是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好地方。
学校现有大学城、桂花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127亩,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较全,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8500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3355人。学校现有81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法学、
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设有26个学院。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有近20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6个,有150多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另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艺术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体育硕士9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其中工程硕士拥有建筑与土木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
化学工程、环境工程、项目管理、计算机技术7个领域,是硕士推免生工作高校。
学校拥有中国
科学院张景中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周福霖院士1人,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
教学名师”、“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珠江学者”等众多优秀的专家学者及团队,广州大学将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服务荣校”的办学理理念,实现新的突破和跨越性发展。现诚邀海内外优秀英才加盟,共创事业辉煌!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博士工作拟招聘专业
教师岗位146人,科研岗位21人,实验岗位2人,教辅岗位1人,行政岗位1人。拟招聘的专业、所需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广州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资格条件表》(简称《资格条件表》),除应符合附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
政治权利;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符合具体公招岗位的年龄周岁要求(年龄计算截止至本次公招报名首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2月1日9:00至2015年10月10日16:00,本批次招聘时间较长,请应聘者在报名前确认招聘岗位的有效性,可通过报名系统或工作联系电话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岗位需求表》“专业及代码”栏的专业采用《教育部研究生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代码》),海外博士的所学专业或国内博士个别特殊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海外博士提供博士论文及科研成果,国内博士提供由毕业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及相关科研成果),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
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资格审核
2015年3月1日9:00至10月10日16:00为此次长期公招资格审核时间,在报考者报名成功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专业考核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且将在系统上直接反馈。
四、招聘考核
(一)凡在公招网络系统报名并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博士均可直接参加专业技术考核。考生所需提供材料按招聘报名系统通知要求准备。
(二)专业技术考核内容包括有:专业技术水平
答辩、
英语水平能力考核、专业授课能力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对报考博士进行综合考核及评分,标准涉及有:专业技术业务能力、英语水平能力、科研业绩成果、学科教育背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践
经验等,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四)报考者可在广州大学人事招聘网络系统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查询时间以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为准。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依据《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体检依据为《广东省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
(六)考察
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201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到我校报到工作方可招聘有效,逾期则招聘结果无效。
(九)递补
如拟聘人选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则在聘用合格分数线(80分)基础上按岗位所需人数的1:1确定替补人选。
五、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在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四)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五)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9366251/39366207/39366210。
广州大学人事处
2015年1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