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有直译和意译两种。所谓直译,就是将原文中的字字句句落实到译文中,译出原文中用词造句的特点,甚至在表达方式上也要求与原文保持一致。其主要之点分述如下: 1.字字落实 “字字落实”,是一个原则的要求,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况: (1)留。人名、地名、国名、朝代名、官职名等专有名词原样保留,不必翻译。 (2)删。对那些起语法作用原没有实际意义的虚词,或者是表敬称、谦称而没有实际意义的词,在译文中可以删去。 (3)换。对那些古今意义上有差别或多义词,换成相应的现代汉语的词语。如“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中,“兵”应换成“兵器”,“利”应换成“锋利”,“弊”应换成“弊病”“毛病”等。所谓字字落实,主要是指这一类“字”的落实。 (4)对。对已由单音节词发展成双音节词语的,我们可以采用对译的办法处理。如:“臣闻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其中,“求”现在变成了“要求”,“木”现在变成“树木”,“固”是使动用法,变成“使……牢固”。整句就可以翻译成:我听说想要树木长的高大,就一定要让它的根生得牢实。 (5)增。对文言句子中的省略部分,翻译的时候应该为了使语句通顺,必须增补出来。如:“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未足”之前省略了主语“我们”,“与”后面省略了宾语“之”,翻译时应补出:对那些追求儒道却把穿得不好、吃得不好当作耻辱的读书人,我们不值得和他们议论。 (6)调。对于文言倒装句,翻译的时候,必须按现代汉语的语言习惯顺句。如:“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这是一个定语后置句,首先顺句为:凡不能教子女者人,亦非欲陷其罪恶。再翻译之。
2.译出原文用词的特点 用词的特点,主要是指活用的词类。译出原文用词的特点,即译文要正确表述出活用的情况。如《过秦论》“外连衡而斗诸侯”一句中,“外”,名词作状语,应译为“对外”;“连衡”这里用作动词,应译为“用连衡的策略”;“斗”,用作使动词,应译为“使……争斗”。全句译为:(秦国)对外用连衡的策略使诸侯自相争斗。这便译出了全句用词的特点。 3.译出原文造句的特点 所谓原文造句的特点,指原文所使用的与现代汉语不同的句式特点。译出这种造句的特点,要分两种情况:一是文言文的判断句、被动句、疑问句要译成现代汉语相应的判断句、被动句、疑问句;二是省略句要补出省略的成分,倒装句要顺过来。 如: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是以”是“以是”的倒置,“臣未之闻也”是“臣未闻之也”的倒置,翻译时的都要顺过来。全句可译为:仲尼的门徒没有说过齐桓公晋文公称霸的事,因此后代没有流传,我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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