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合唱的咬字与吐字的训练 合唱,就它作品本身组成的条件来说,是一种音乐和语言文字的相互结合体。因此,作品演唱时,不仅对其在音乐的表现上要求做到完美无缺,同时在文学语言上也必须予以同样的要求。合唱演唱者必须充分地注意语言的规律和特征,掌握语言在歌唱时的特有规律,以便在演唱合唱作品时更好、更完美地表达作品的思想内容。 在歌唱时,我们有这么一个要诀:“说声母,唱韵母。”也就是说,声母是不能发音的。先必须具备各字韵母的发音形态,然后在这个形态上喷发出声母,并在同样的形态上唱韵母。而整个音符的时值,绝大部分是让韵母占有的。 当一个字吐出以后,口型的大小一定要保持到底,中途不可改变,如果稍稍松劲,字就会模糊走样,尤其是有韵尾的字。但吐字时,嘴的动作却不可过分夸张,必须动得灵活自然,敏捷利索,面部表情不要僵硬。 在演唱合唱作品时,切记不能孤立地讲求咬字和吐字的规律。咬字和吐字的规律不过是表达作品思想内容的手段之一。 根据合唱作品的内容、情绪和风格,咬字和吐字的要求也应该有所不同。抒情性的作品,咬字吐字就应该清晰而柔和;雄伟壮观的作品,就应该强调声母,并尽力保持韵腹和韵尾的结合体的贯彻及字与字之间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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