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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徐州市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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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4 18: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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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及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发展需要,经县政府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良好的师德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已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不限户籍及生源地。

(四)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5年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岗位表》)。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教师岗位工作情形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与所报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2015年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丰县东城南路1号)。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本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4张;填写《2015年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报名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籍注册备案表;社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5.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考试费用。

6.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原则上由本人亲自报名,确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报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师应具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及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初步定于3月中上旬。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5分钟),专业答辩(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面试费用100元。说课教材详见附件2《2015年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说课教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体检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执行,符合上述标准或要求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过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聘用人员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自聘用之日起,二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单位,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九:本公告由2015年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人员、考察人员名单公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其他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江苏省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xrbj.gov.cn)和丰县教育网(http://www.fxjy.cn)发布。

咨询电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9215163

丰县教育局0516-80396925

丰县中等专业学校0516-89280296

1.2015年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岗位表
2.2015年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说课教材


2015年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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