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规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24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资格条件(附件1)。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2015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连云港市赣榆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可下载填写)。亲友可持报名者授权委托书代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1日-3月13日(7日和8日正常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报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服务中心309室(青口镇黄海东路);乘4路、6路或601路公交至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3.联系电话:0518-86217595。联系人:顾莹莹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5年3月18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相关信息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岗位代码A1和A2岗位招聘的高层次人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根据报名情况简化考试程序,直接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1.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 领取准考证:2015年3月26至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考者持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或复印件)到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未及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参加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其中A3岗位需要进行技能测试,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 2.技能测试(A3岗位) 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60分。技能测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折算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25%)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A3岗位按折算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A3岗位按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2015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已婚者提供无计划外生育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设置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总成绩计算方法 (1)A1和A2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2)A3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3)A4至A23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6.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总成绩在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考察,考察结果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将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和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0518-86239722;咨询电话:0518-86223171。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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