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南开区卫生局研究决定,2015年南开区卫生系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奉献精神及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9、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岗位其他条件 详见《2015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南开区政务网(http://www.tjnk.gov.cn)及南开区卫生局政务网(http://www.nkwsj.com)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5年2月26日9:00至3月3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5年3月6日9:00至16:00结束。 南开区卫生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准考证及报名表。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3月11日9:00至2015年3月13日17:00。 六、考试的方式与科目 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一个科目。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命制。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 上午:9:00—11:30《医学综合知识》 2015年3月2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由南开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形成的人员差额,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2015年毕业生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学生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其他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已经考取相关执业资格者提交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下载面试准考证,下载面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15日9:00至2015年4月17日17:00。 八、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具体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区卫生局联合组织实施。面试为结构化面谈,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九、总成绩合成 笔试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 综合成绩合成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的不予录用。 十、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第5工作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以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统一组织实施。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该岗位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阶段递补按照招聘单位意见进行。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咨询:022-27429905 监督电话:022-27429901022-27586592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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