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免费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15届免费师范毕业生为潍坊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选聘一批优秀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5年应届毕业的免费师范类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 4.非潍坊籍生源毕业生参加应聘的,须于本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前提供有关部门批准同意跨地市就业的证明材料(山东省非潍坊籍生源毕业生须经生源所在市(地)教育局出具同意函;山东省籍外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办理)。未按规定时限取得批准同意跨地市就业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潍坊第一中学、潍坊中学、潍坊第七中学、潍坊广文中学4所学校计划招聘免费师范类毕业生共8人(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二)组织报名。1.报名时间:2015年2月27日—3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相关招聘学校; 3.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本人与山东省教育厅签订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1吋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招聘学校按照《山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学校及时发放专业测试通知单。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未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一律不得更改。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取教育教学能力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专业测试通知单)。 专业测试分面试和说课两个环节,分别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测试时间20分钟,其中面试5分钟,说课15分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对能力等;说课主要测试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40%和说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测试总成绩(测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人员。根据测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专业测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人选将及时在各招聘学校网站上公布。若出现测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比较其说课成绩;如总成绩和说课成绩仍然均相同的,则再比较其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察内容主要以就业推荐表为主,包括被考察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在体检考察时,因弃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将按面试成绩排序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再比较其说课成绩;如说课成绩仍然相同的,将按照上述专业测试办法,再次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六)公示聘用。根据教育教学能力专业测试及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学校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完成网上签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免费师范生选聘工作在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教育局及相关招聘学校具体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市教育局及直属学校的有关招聘信息,并保持应聘期间的通讯工具畅通。 潍坊市教育局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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