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高学历人才,经研究,2015年临沂市引进一批博士、硕士研究生到市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125名。 2、县(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622名。 3、企业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1002名。 具体引进计划,详见附件《山东省临沂市2015年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及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对机关事业单位报名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第11条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9条规定的条件外,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报名人员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岗位性质为公务员岗位的,只允许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报名,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允许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身份人员报名,其他岗位不限身份; 4、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已在临沂市区域内参加工作的; 6、报名人员不得报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引进的。 三、引进工作程序 (一)机关事业单位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于3月10日至3月15日,登录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lyrs.gov.cn)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于3月12日至3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复审、现场面谈与网上打印准考证。3月21日至3月24日在我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参加现场面谈。根据现场面谈结果,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足1:6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可于4月8日开始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1)《山东省临沂市2015年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和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岗位涉及专业研究方向的人员,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关于研究方向的证明。 4、面试。4月11日至4月12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1:3的全部纳入考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5、考察。4月中旬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过程中,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4月下旬对拟引进人选在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临沂人才工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引进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据面试成绩等额依次递补。 7、引进。从5月下旬开始,为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证件的引进人选办理用人手续。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证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二)企业 报名应聘企业单位职位的,按引进计划表所列联系方式,直接联系用人单位报名,按企业要求进入后续引进程序。 四、相关待遇 1、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已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身份的在职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其他引进人员列事业编制。 2、企业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科研院所、医院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除享受用人单位有关待遇外,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我市高学历人才津贴(连续5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后5年内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lyrs.gov.cn)、临沂人才工作网(http://www.lyrcgz.gov.cn)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沂市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9-8726262。 附件: 山东省临沂市 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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