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中小学教师6名(其中初中教师2名,小学教师4名),招聘学校、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 1、招聘范围及对象:嘉兴市(含五县两区)生源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2014年暑期毕业,现未就业并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人员);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15年应届毕业生。 2、资格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学校出具是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 (二)在职人员 1、招聘范围及对象:(1)嘉兴市(含五县两区,以2015年3月1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户籍的在编在职教师;(2)嘉兴市(含五县两区)户籍的社会人员。 2、资格条件:(1)具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任期内的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县级教学能手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3)任期内的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县级教学能手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3、任期内的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县级教学能手免笔试进入面试。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办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与地点:2015年3月13日(周五)—2015年3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嘉兴市洪兴实验学校一楼演播室(常秀街398号)。 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生:①报名表一份,如实填写好《2015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②两张近期一寸证件照;③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生源地证明;④毕业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14年暑期毕业未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⑤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⑥各类获奖证书;⑦在校学习和实习成绩证明;⑧普通话证书。(以上材料均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2)在职人员:①报名表一份,如实填写好《2015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②两张近期一寸证件照;③有效身份证、户口本;④毕业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书;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⑦所在单位聘任证书、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⑧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⑨各类获奖证书、普通话证书。(以上材料均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3)初中数学、初中社会、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考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课程,考试费96元;小学科学考教育基础知识一门课程,考试费48元。费用自理。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特别提醒:凡材料不全的不能办理报名手续。 (三)笔试 1、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5年4月3日(周五)——4月4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嘉兴市洪兴实验学校一楼演播室(常秀街398号)。 3、考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及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教材教法等)。笔试参加浙江省教师录用统一考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 (四)面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免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面试采用说课、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说课、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均为60分。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由说课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组成。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说课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相等,以说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区社会发展局牵头,所在街道、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区社会发展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015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7月31日前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社会发展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核、聘用等事宜将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3、咨询电话:0573-82208473、83677751。 4、监督电话:0573-83682362(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室) 1、2015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15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届) 3、2015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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