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地税局拟招聘15名12366纳税服务热线岗位话务员(编外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和工商管理类(详见2014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2015年2月28日); 3.思想道德品质良好,热爱税收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4.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熟悉计算机操作,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有关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中的辅助管理岗位人员年综合定额标准; 2.聘用人员的住宿和交通工具自行解决。 三、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3日至23日,有满足条件者需填写《电子报名表(贴照片)》并附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发送至邮箱:file:///C:/%5CDOCUME~1%5CADMINI~1%5CLOCALS~1%5CTemp%5Cmsohtml1%5C06%5Cclip_image001.gif;联系人:吴先生0592—5319882,国女士0592—5319082。若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将进一步扩大报名范围。 四、招聘方法 1.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均划定合格线,笔试合格者按1:3比例进入面试。 考试范围:(1)地税机关征收管理的各税种的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征管规定等内容(参见:2013年厦门市地税局印制的《办税培训教材》,应聘者报名初核通过后,可凭邮件通知单到厦门市地税局领取《办税培训教材》学习资料);(2)时事政治。 考试地点和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考试总成绩前15名进入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下一名次人员。 3.组织考察: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合格者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限为三个月。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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