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上城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15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上城区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其中清波、望江、南星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各1名,湖滨、小营、紫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各2名。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专门面向上城区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在岗大学生村官”是指2006年至今,我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招聘时依然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包括2011年以前选聘到社区工作和2006年之前各地自行选聘后纳入统一管理的在岗大学生村官。目前已离岗的大学生村官和各地通过其他渠道招录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对象范围。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对应聘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 2、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大学生村官。 大学生村官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评价方式相结合,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聘用。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3月6日上午9:00—3月16日下午17:00 现场集中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11日(9:30—11:30,14:30-17:00)。地点:杭州市缸儿巷15号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7室。其他时间可与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7983801)联系报名事宜。 报名方式:填写《2015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经所在街道严格的资格初审、在报名表上加盖街道党工委公章后,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两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所在街道的任职文件、街道出具的社区任职工作证明(附件2)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 2、资格审查 时间:3月7日—3月17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说明理由并告知应聘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笔试 时间:3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由市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场设在杭州市区。笔试科目1门,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材料写作。考生于3月18日至20日期间登录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可于3月28日起在培训考试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4、面试 时间:4月3日13:30—17:0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面试和考核评价对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评价 时间:4月15日前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核组,运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等情况,对大学生村官进行量化考核。 6、体检 时间:4月30日前 按照笔试、面试、考核评价各占30%、3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核评价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四、公示及聘用 时间:4月30日前 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上城人才网(www.scrcw.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 经聘用的大学生村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且要继续留社区工作3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继续留社区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上城区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报考咨询电话:上城区委组织部87806006 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7983801 原标题:2015年上城区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上城区委组织部 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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