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社局核准,我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2015届毕业研究生;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3月以后出生); (四)2014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单位与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二)时间、地点: 报名点:吉林大学南区田家炳B座一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时间:2015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联系电话:南通市公路管理处:13706292616;南通市航道管理处:13862928758;南通市运输管理处:13901481950。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见附件2),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我局负责资格复审。 3、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以及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考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 2、考试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后二日内在吉林大学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 3、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ntjt.gov.cn)予以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2、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我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用人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我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核准。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201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513-83534860。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电话:0513-83534857、83534858。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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