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 本次招考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24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四楼综合科 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86297615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如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一)第一次面试:我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包含举止仪表,言语表达等。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6的比例择优甄选确定入围笔试人员。不足1:6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笔试对象。第一次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二)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第二次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enter.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第二次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第一次面试、笔试和第二次面试成绩按2:5:3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enter.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支付。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center.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2.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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