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140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我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民族中学将于2015年4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29名,其中高中教师16名,初中教师13名。学科专业设置和数量如下: 语文5人 数学7人 英语4人 政治2人 历史2人 物理2人 化学4人 生物3人 高中 初中 高中 初中 高中 初中 高中 初中 高中 初中 高中 初中 高中 初中 高中 初中 2 3 4 3 3 1 0 2 1 1 0 2 3 1 3 0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1、非在职应往届毕业生:面向全国,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取得高中教师资格,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2、在职在编中学教师(含职业中学):面向全国,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取得高中教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其中中学中级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3月21日以后出生)中学高级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民族教育工作,对少数民族学生有感情。 2、专业对口,为该学科教育类专业,教师专业技能合格。 3、业务能力强,能胜任中学该学科教学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4、身体健康(按教师体检标准执行)。 5、个人思想品质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规范办学行为,心理健康,作风正派,能团结同志合作共事,礼貌待人,无不良习惯。吸毒、贩毒等违纪违法人员和因涉嫌刑事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6、中学教师(含职业中学)需现从事中学教学的证明。 7、同意在我校工作至少8年以上才能提出调离。 8、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凉山州民族中学公开考试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9、2015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有关证明。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凉山州教育局和凉山州民族中学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至3月25日24:00时,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天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凉山州教育局和凉山州民族中学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报考者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工作于3月26日24: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2、网上缴《教育公共基础》考试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3月21日至27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凉山州教育局和凉山州民族中学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5年4月3日在凉山教育网(网址:http://www.lszedu.cn)、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网址:http://www.lsmz.com)上公告。 3、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5年4月21日至25日24:00前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在未完成整个招聘时须妥善保管准考证)。 4、缴《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4月22日至26日14:30前到凉山州民族中学高中部财务室缴《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费,缴费时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教育公共基础》的笔试成绩(原始成绩)于5月18日由报考者自行在http://bm.e21cn.com上查询。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原始成绩)于5月18日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网址:http://www.lsmz.com)上公告。 需申请查《教育公共基础》、《专业科目》考试分数的,考生应于2015年5月18日至20日到凉山州民族中学办公室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5年5月25日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都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网址:http://www.lsmz.com)??????????У?(?http://www.lsmz.com)网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凉山州民族中学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考试 1、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公开招考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招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若低于3∶1比例,则按比例调减岗位设置人数,直至取消该科目的考试。 2、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在教育公共基础、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后加1分。于2015年4月27日前,符合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联系电话送凉山州民族中学办公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3、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为250分。 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分100分,计100分;专业科目为应聘科目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50分,计1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4月26日 09:00—11:00 《教育公共基础》 考试时限120分钟 14:30—17:00 《专业科目》 考试时限150分钟 本次笔试考试实行全封闭,每科考试结束考生方能交卷出场。 《教育公共基础》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科目》考试2015年4月26日14:30—17:00在凉山州民族中学高中部,具体时间要求类似《教育公共基础》考试的要求(若考生未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携带公共科目的《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专业科目》笔试考试缴费凭证。 (3)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 专业科目成绩 4、 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考人数,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少数民族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专业分高者进入面试,若专业分相同,均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5月25日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网址:http://www.lsmz.com)向社会公示。 (2)、面试报名:2015年5月30日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凉山州民族中学办公室办理面试资格审查和报名领取《面试通知书》。 ①《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其中2015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有关证明。 ④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如教师资格、报考证明等)。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少数民族加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次递补原则上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凉山州民族中学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时间:2015年5月31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65分,计65分。 5、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 面试成绩 少数民族加分。其中:总成绩只计专业科目成绩,不计公共科目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考人数,按参考人员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分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公共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公共科目成绩相同,则按职称高者进入体检;若职称相同,则按教龄短的进入体检。各聘用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9分,若该招聘岗位无达到129分者,则取消该岗位聘用名额。拟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会同面试成绩及排名于2015年6月1日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网址:http://www.lsmz.com)????????????1600-1800向凉山州民族中学申请查分。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凉山州民族中学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体检由凉山州民族中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与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凉山州民族中学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凉山州民族中学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六、考核 由凉山州民族中学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参加了该岗位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五体检中第(一)条办法执行),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所有招聘信息均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http: //www.lsmz.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中2015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拟聘用人员中的在职教师在规定期限内应出示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同意调动的证明。超过期限不能出具相关证明及相关证件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余聘用名额自动按高分到低分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州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由凉山州民族中学通知。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必须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服务8年以上(含试用期)方能提出调离或辞职。否则,按每少服务一年向凉山州民族中学缴纳指标占用费1万元。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 邹老师 陈老师 刘老师 咨询电话:凉山州民族中学0834--3301159 凉山州教育局0834-- 322280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0834-2194699 0834-2193262 监督电话: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34-2191712 凉山州教育局0834- 3222873 十一、本简章由凉山州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凉山州民族中学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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