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是直属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多学科、多功能海洋地质调查研究机构(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国家基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的海洋地质调查研究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人数及有关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六)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从2015年4月10日9:00时起到2015年4月14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从2015年4月22日9:00时起到2015年4月25日9:30止。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ssgz.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请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填写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5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的专业条件以系统里详细专业为初审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后留意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可直接参加
笔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
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笔试。
1、笔试定于2015年4月25日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采取100分制计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ssgz.gov.cn)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页查分。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人事处申请查分。
3、根据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在60分及以上。
(二)报名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选应在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2:00到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办公楼502室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要求具有实践
经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2)。
(三)面试。
1、面试定于 2015年5月1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前一天于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留意网站公告)。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上机操作。面试评委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的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关于工作经历的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3月31日。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87623541,87629940。
投诉监督电话:020-87623543。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2015年3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