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信息中心是海口市政府办公厅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信息化工作水平,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系统开发设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具有海南省户籍,热爱信息化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四)具备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5年以上J2EE系统开发或设计经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海口晚报》等媒体公告栏公布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公布时间:3月30日至4月10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逾期不受理。 3.报名地点:市信息中心办公室(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三路海口市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楼北楼2018室)。 4.报名应聘者须完整填写《海口市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提供一寸同底近照3张及相应的JPG格式照片,并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学历学位证、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现单位同意报名及流动的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或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计算机系统开发设计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信息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三路海口市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楼北楼2楼海口市信息中心。 联系人:钟钰 联系电话:0898-68703022 附表:海口市信息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海口市信息中心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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