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幼儿教师22人。 二、招聘条件及报名 (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2、年龄36周岁以下(1979年4月8前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违法行为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在以往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或其他考试中被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不符合报考的人员,以及存在其他规定要求不符合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1.时间:2015年4月8日—2015年4月9日。 2.地点: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马山子镇政府办公楼三楼309室)。 3.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持本人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费用:考务费100元。 三、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课堂讲课和专业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堂讲课成绩占5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50%。 1、课堂讲课。 讲课采用模拟课堂方式进行,内容为幼儿园现行通用教材。讲课时间10分钟。 2、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为钢琴、声乐和舞蹈。钢琴、声乐合二为一,使用钢琴自弹自唱,曲目抽签决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舞蹈考试内容自行选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复核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复核体检范围人员(成绩相同的以课堂讲课成绩确定),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形成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待遇 幼儿教师试用期为一学期,试用期结束,并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原则上一学期一签。 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为吸引人才来北海创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人员每月发放人才补贴50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人员每月发放人才补贴1000元。按国家政策缴纳五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由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办公室联合举行。 咨询电话:0543—2258027\0543—6589021 监督电话:0543—2258080 本简章由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4月1日 附: 2、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幼儿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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