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
广东省唯一一所以培养轨道交通相关专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主、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是第二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开设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30个专业,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8000多人。校内建有150个实训室,设备值达1.4亿元,可满足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和
教师科技研发的需求。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广州教育城)为广州市政府重点项目,正在加快建设,预计2016年完成。现面向全国公开
招聘有志于职业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加盟我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及《广州市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文规定的相关基本任职条件;
2、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3、中级职称及以下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下人员40周岁以下,博士或副高职称4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0周岁以下;
4、有
高校教师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有高校
教师资格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要求达二级乙等以上;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6、2015届毕业生如在2015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7、除具备上述条件以外,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表》,在岗位条件中提及的专业名称的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执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未列入该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书、课程成绩单(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应专业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学院主页或其它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5年4月20日9:00时起到2015年4月22日17:00止。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ssgz.gov.cn),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名结束将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多报或不填者均视为报名无效)。
3、资格初审。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后留意初审结果。
4、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在2015年4月26日9:00至2015年4月28日17:00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系统,填写资料。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考试
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该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形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
笔试和
面试环节。
符合招聘条件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所报考且符合开考要求的岗位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按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含外事办人员、招标人员、
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审核、
政治辅导员、基建管理人员、设备采购与管理员、信息系统工程师)两种:
(1)教师岗位笔试内容:
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涵盖
教育学、教育心理、德育和师德教育、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等内容);岗位基本职业素养及能力(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心理素质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内容)。
(2)非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申论(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核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进入面试的人员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1)《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请登录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页:
http://mis.gtxy.cn/rscnet“资料下载”栏下载,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并在照片栏粘贴本人小一寸照片,所填报个人的高等教育和工作经历信息需完整;
(2)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二代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证明、推荐表、成绩单)、各级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国内学历鉴定由教育部授权“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工作的专门机构出具;国内学位鉴定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国外学历学位鉴定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职称证、其他资格证书及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如报考岗位有资历要求,须提供工作证明。非广州市常住户籍的已婚人员还需提交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
(3)业绩成果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包括学术研究成果、各级科研课题立项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荣誉证书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按要求提供电子版(统一打包压缩按(姓名)+应聘(岗位)做好文件命名),并于面试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gtzyrsc@163.com。
资格复核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复核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核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按成绩高低从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3、面试
面试分教师岗位(岗位能力测评、
答辩环节)和非教师岗位(岗位能力测评、答辩环节)两类进行。
(1)教师岗位面试:含岗位能力测评、答辩环节。
岗位能力测评:对应所应聘的教师岗位的专业核心课程进行
说课,由专家根据专业要求提问,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水平,教学及科研能力,由专家组根据专业要求及评分标准评分。
答辩:主要考核应聘者所应具备的政治素养、团队合作、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由专家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及评分标准评分。
(2)非教师岗位面试:含岗位能力测评、答辩环节
岗位能力测评:主要考核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答辩:主要考核应聘者所应具备的政治素养、科研、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由专家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应聘者的应聘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情况提问并评分。
4、面试人选
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招考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学院对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核合格后,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时间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5、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100分。
教师岗位面试的岗位能力测试和答辩环节分别采用百分制,两者构成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岗位能力测试成绩(50%)+答辩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非教师岗位面试的岗位能力测评和答辩环节分别采用百分制,两者构成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岗位能力测评成绩(40%)+答辩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学校公开招聘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本人宣布面试成绩。
6、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免考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含60分)者方可录用。
(四)体检
以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的分数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认拟聘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在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年。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岗位薪酬与相关待遇
1、受聘人员属事业单位财政编制,按国家及学院有关规定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一般按具备相应聘用条件的最低等级岗位聘起。
3、取得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组织
1、学院依据省市文件和学院有关工作规定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2、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工作。
六、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纪律与监督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2009〕号139号令)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四条)执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6020403(田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6423910(赵老师)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