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学科 二、招聘对象 1.小学教师为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未就业的办理了暂缓就业协议的2013、2014届毕业生)。 2.高中教师为在职在编中学教师及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未就业的办理了暂缓就业协议的2013、2014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无违纪违法行为,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3.五官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报考小学教师的具体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一致(本科生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硕士生其本科就读专业须为师范类,且硕士专业必须与本科专业一致或相近)。 2.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5届毕业生须已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且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测试,具备申报教师资格证条件)。 3.报考小学科学学科的专业为物理、化学、生物专业。 (三)报考高中教师的具体资格条件: 1.在职在编教师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在中学任教满两年,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确定工作年限及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以2015年4月30日为截止基准日。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一致。 2.应届毕业生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一致(本科生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硕士生其本科就读专业须为师范类,且硕士专业必须与本科专业一致或相近)。 (2)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5届毕业生须已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且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测试,具备申报教师资格证条件)。 非从化市常住户口人员其配偶应符合《印发从化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从府〔2009〕32号)规定的从化市人口准入条件。 四、报名及考试事项 本次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三项分数组成,采取百分制,其中笔试占3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50%,面试占20%,各科成绩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单科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列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候选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列为面试候选人,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列为体检候选人。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7:00,系统自动对报考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确认报名成功。 3.每个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相应学科的职位。请各位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及附件职位表中各职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4.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请于2015年4月21日8:3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5.招聘的职位专业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含1:3)以上才能开考,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即相应调整该专业招聘人数,该职位招聘专业由此出现的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调剂到其他学科使用。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初定4月25日。网上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从事教育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3.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公布: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到低,按学科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此比例,即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从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从化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资格审核。 进入资格审核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须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放弃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另行递补。 1.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资格审核地点:从化市教育局七楼学术报告厅(从化市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 资格审核合格及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递补人员资格审核名单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在从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从化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2.递补人员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地点:从化市教育局七楼学术报告厅(从化市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 递补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及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在从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从化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3.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和在校成绩单); (2)办理了暂缓就业的201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暂缓就业的协议书、学历学位验证材料,缺少任何一项材料即取消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资格。 (3)在职在编教师: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材料、职称证书以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缺少任何一项材料即取消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资格。 (4)非从化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需提交配偶材料:结婚证、计生证、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50%) 1.测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网上通知。 2.测试内容和要求。 (1)写一篇教学设计:根据报考学科按要求写一篇教学设计; (3)专业技能测试。 (五)面试(占20%)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网上通知。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 五、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拟聘专业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各环节成绩顺序和分数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各环节成绩排列顺序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项目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将按该专业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延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形式进行,凡有《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专业招聘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从化市教育信息网和从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为确定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分配到中小学校任教,考生需服从分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在编教师需服从新的岗位聘用安排,否则取消录用资格。2015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15年8月30日前提交具有认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材料,否则取消录用资格,非从化户籍的教师在录用后半年内需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 九、其它事项 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时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按要求准时参加,证件不齐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者,不得进入考场。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从化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监察部门派员负责监督。 十一、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从化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20-87935143;020-87922347。 从化市教育局 从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