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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教育局2015年招聘直属学校教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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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23: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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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直属普通中学2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均为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2013、2014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及其他社会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见附件点击打开链接

  不接受下列人员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已经录用均为正式在编教师。入职平均月薪8500元,转正后平均月薪约为10000元,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服从市教育局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即:《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审查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对没有通过网上审查的人员,将不接受现场确认。

2.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操作程序:进入珠海教育信息网(www.zhjy.net),点击网站右侧“教师招聘系统”( http://59.38.32.189:8086/)即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 4月19日16:00时;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5年4 月24日(8:30-12:00,14:00 -16:00);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香华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1号)。

——考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25日上午笔试,4月26日面试,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香华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1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对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查验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对现场确认合格人员,组织面谈。

现场确认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根据应聘者的面谈表现及学业成绩、专业素养、综合表现等情况,按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1:10的比例择优确定各学科参加笔试人员。

  各岗位考试人员名单,于现场确认后当日在珠海教育信息网公布。   

4.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现场确认时提交复印件一份):

(1)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2013、2014年暂缓就业毕业生):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或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④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

(2)社会人员: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⑤计划生育证明(婚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⑥其他能证明学术和业务能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或资料;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等。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其他事项:①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②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二)考试

  采取“笔试 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考试人选;入围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下一阶段考试。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工作结束后当日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评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即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部分职位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各岗位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当日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市教育局将与应届及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314、2121315。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在2015年7月15日前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2015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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