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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湖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5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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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9 22: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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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2015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和未取得建湖县事业编制的2013、2014届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本、专科毕业生及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取得建湖县事业编制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至4月17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建湖县卫生局办公室(建湖县城人民南路,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南九楼1917室)


  联 系 人:唐云


  联系电话:0515-86212139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2)《建湖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身份证;(4)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及相关证明;(5)未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6)本科学历的须提供学校或县级以上招生办公室录取批次证明(相关证件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县直卫生医疗机构、镇医疗卫生机构报名(只能报一个岗位),县人社局、卫生局共同组织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根据情况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5年4月23日到建湖县卫生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将在建湖县卫生局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核:面试前,县人社局、卫生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护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他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护理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相关的应知应会知识、实践能力操作,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


  四、聘用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专业岗位空缺时,在同一专业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选岗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选岗按照报名岗位、成绩高低 依次选岗(总分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选岗;学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选岗事项另行通知。


  选岗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三)考察


  根据选岗结果,由招聘部门(单位)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建湖县卫生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3年内一年一签。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建湖县纪委执法室: 0515-86210301;


  建湖县人社局纪检组:0515-86225744;


  建湖县卫生局纪检组:0515-86214466。


  咨询电话:


  建湖县卫生局办公室:0515-86212139;


  建湖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15-86220569;


  建湖县人才服务中心:0515-86211505。


  本公告由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湖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建湖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建湖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表.doc


  3.建湖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   湖   县   卫   生  局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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