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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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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2 21: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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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4年4月16日至1997年4月16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职业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录(聘)主管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的;在历次招聘中被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未过处理期限的。

2.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解除的。

5.临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60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附件1。

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9︰00 - 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 - 4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xrsj.gov.cn)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 - 4月21日16︰00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 - 4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5年5月19日9︰00 - 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临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内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股(北楼317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考生可在录用后持收费发票到单位报销。

4.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包括《临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要求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暂时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师范类及将要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学段和学科证明(附件3)。但最迟必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上述证件的原件并及时送审。非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相关证件须2015年4月16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5年4月16日前取得。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教育和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2︰00 - 4︰30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 - 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资证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提交时间见网站通知。逾期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完整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抽签开始时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根据招聘岗位类别的不同,面试形式分为两类:

(1)应聘教育类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以德州市现行高中教材为试讲内容,具体课题现场抽签确定。

(2)应聘卫生类岗位的,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考官一律从外地聘请。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成绩相同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以上条件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

五、选岗
报考合并岗位的考生,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的具体聘用单位。选岗进行过程中因自愿放弃出现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既未按时参加高分先选,又未声明放弃应聘的人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剩余单位中为其随机分配聘用单位,不服从者,取消聘用。

选岗通知发布之前,合并岗位的考生因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之后各环节均不再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对应届和毕业不到一年的应聘人员的考察,一般在应聘人员所在学校进行;对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的考察,主要在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对毕业超出一年的应聘人员的考察,主要在应聘人员所在社区进行。

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成员至少2人,以实地考察为主,包括座谈了解、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辅之以电话、信函了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考察其与招聘单位的回避情况。

考察后要出具考察鉴定报告,分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二)体检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对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一方(或双方)提出复检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安排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结果即为最后结论,复检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书面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及时告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和考察及之后环节均暂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的时间为准。

体检通知发布之前,考生因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 个工作日。公示人员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考生因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证件骗取考试资格,提供虚假档案材料骗取聘用资格以及捏造事实、诬陷举报等扰乱招聘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记入全市诚信档案库,五年内不得应聘德州市范围的事业单位。

考生在考试环节有作弊行为的,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病史、徇私舞弊及请他人顶替、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计入全市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应聘德州市范围的事业单位。

考生在非递补环节,无正当理由,个人主动放弃资格的,将被记入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应聘德州市范围的事业单位。

九、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两个月内提供个人档案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未在期限内提供档案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报到后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山东省德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全县社会稳定大局,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做到“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工作由临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8106117(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4-2143002(临邑县教育局)

0534-4222166(临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招聘有关信息查询、公示网站:

http://www.lyxrsj.gov.cn/(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lyxedu.gov.cn/(临邑县教育局)

http://www.lywsxx.gov.cn/(临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附件:1.临邑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证明;

中共临邑县委组织部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下载请点击:附件1 临邑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 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附件3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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