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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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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23: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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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我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将2015年东昌府区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管理的人员不能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以及在我市入伍的聊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应聘的,可实行定向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1、2015年教育系统招聘岗位 146人        见附件1

2、2015年卫生系统招聘岗位  14人        见附件2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 9:00—4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22日11:00—4月26日16:00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cfqrsj.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具体要求见应聘须知),实行诚信报名,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到具体的定向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网上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让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5年4月22日11:00—4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东昌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5年5月20日9:00—5月23日1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特困大学生或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5月25日到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一楼大厅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定向招聘人员资格审核登记表》,于2015年5月11日—5月12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一楼大厅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确认不符合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直接转到对应的普通岗位中。定向招聘岗位无人员应聘的,该岗位调剂为普通岗位使用。

(四)资格审查

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东昌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教师岗位的加带教师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加带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所有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为准。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用山东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专业不同分为教育和卫生两大类,每类均考一科。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2015年5月 23日下午 14:00—16:30。

4、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为准。

5、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聘请外地考官担任评委。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符合应聘条件的面试人选按报名网站公布的时间到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一楼大厅交纳面试考务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资格审查时未及时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的现行教材。面试总分为100分。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应聘卫生专业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对同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具体单位,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东昌府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比较关注,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咨询电话:18763513768    18763513868

附件:




东  昌  府  区  委 组 织 部

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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