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现就东港区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8:30—24日17: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22日10:30—25日17:00 咨询电话:0633-3663390。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网上初审。初审时间:2015年4月22日10:30—25日12:00。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5年4月22日10:30—2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东港区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5年5月19日8:30—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大学毕业生职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招聘研究生职位的,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面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带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4月25日12:00前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海路50-1号)301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2015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东港区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4月2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农产品检测中心岗位采取技能操作的办法,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考察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由区人社局派遣,凡不服从派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东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东港区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2、《东港区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4日 东港区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东港区2015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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