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的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在我市入伍的聊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15年阳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单位初审 报名和单位初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采集应聘人员信息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09:00—4月26日18:00 初审时间:2015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2: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23日09:00—4月27日18:00 缴费时间:2015年4月23日09:00—4月27日18:00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grs.gov.cn),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填写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阳谷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 (三)单位网上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正、公平,要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2015年阳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2015年5月19日—22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低保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期间,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应聘须知》),于2015年4月23日—4月27日到县人社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所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五)信息采集:2015年5月20日—22日,应聘人员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县人社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现场采集掌静脉和身份证信息。凡不按要求采集信息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根据专业不同分为教育和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考试工作全过程在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使用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试卷。教育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类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相同岗位招聘计划较多的适当降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10-13人的岗位为28人,14人及以上岗位的比例为1:2,具体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或比例详见《岗位汇总表》)。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按规定程序,在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报的材料见附件2《应聘须知》。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特殊情况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凡应聘人员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拟聘用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报名岗位确定应聘单位,其中应聘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由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挑选应聘单位。应聘单位确定后,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8866506099 县教育局:0635-6217239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5726525685 中共阳谷县委组织部 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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