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扩建于1996年,是湖南省成立最早、招生最早、教学层次最齐全的法学院系。2008年,湘潭大学成立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为进一步完善学院学科结构、提升学院教学科研水平,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在2015年将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力度,2015年拟引进教学教研岗教师,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应届优秀博士毕业生(含博士后)、教授。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业务素质好,科研能力强。基本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5、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博士专任教师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 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2015年3月28日-2015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 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的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对岗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未通过“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者,视同未报名。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方法 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的岗位采取试讲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 四、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的新入职博士,学校给予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被聘用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等高水平师资,学校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标准和方式面议。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7办公室黄老师 湘潭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樊老师、肖老师 电话:0731-58292074 邮编:411105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