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和调配管理的若干规定》(德教〔2011〕6号),现将2015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1.需解决夫妻分居或本县户籍要求调入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的县外事业编制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3.男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政审合格。
5.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标准。
二、报考形式及岗位
1.申请调入我县工作的教师统一纳入我县新教师招考,统一考试,统一竞聘岗位。
2.报考岗位必须与现任教学段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相同,现任教高段学科岗位也可报低段学科岗位,但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1门学科。岗位数量和学科详见《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和《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三、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6日8:30—16:30
四、报名地点
德清县实验学校(武康镇曲园南路466号)
五、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需本人自报,不得代报。报名时须提交《2015年德清县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随带当地教育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结婚证、教师资格证书、最后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近三年考核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
六、考试及分值设置
详见《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和《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幼儿园教师还须增加健康证项目,体检费自理。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均取消招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清教育信息网、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新教师统一实行“阳光选岗”。即:按入围者所报学段的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再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根据聘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即聘用单位相应岗位设置已满,则实行高职低聘。首次聘用后,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动。
九、其他事项
1.德清籍以2015年4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如申请调入人员同时符合新教师招考条件,只能选择一项报考。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对本公告理解有歧义的,以县教育局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572-8367916、8063783。
附件:2015年德清县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7日
附件 2015年德清县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 姓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庭地址 | | | | | | | | | | | | | 本人同意根据聘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即聘用单位相应岗位设置已满,则实行高职低聘。 本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人保证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人签名: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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