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实际,现将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前教育16人
二、招聘对象
1.浙江籍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德清籍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合格。
2.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3.身心健康,品貌端正,体检符合标准。
四、招聘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6日8:30—16:30
2.报名地点:德清县实验学校(武康镇曲园南路466号)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需本人自报,不得代报。报名时须提交《2015年德清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并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提供学历证明,包括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是否师范类、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等内容)、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前教育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
4.如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视情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核减的岗位在德清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届时在德清教育信息网公告公示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各为60分,其中一项未满60分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模拟上课即按照上课环节进行无学生的授课。技能测试内容为绘画、弹唱、舞蹈三项。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40% +模拟上课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次序排位高的在前)。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幼儿园教师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均取消招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清教育信息网、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实行“阳光选岗”。即:按入围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幼儿园,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首次聘用后,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动。
五、其他事项
1.浙江籍、德清籍均以2015年4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高校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生源地视作户籍所在地。
2.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如对本公告理解有歧义的,以县教育局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572-8367916,8063783。
附件:2015年德清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7日
附件 2015年德清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本人保证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弄虚作假,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人签名: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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