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待遇 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详见附件1:斗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报名之日前取得符合职位要求相应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斗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4、年龄及工作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委托他人或邮寄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5日~5月7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报名地点在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劳务市场(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一楼)。 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7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人员管理股(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三楼302室)。邮编519100,联系电话:0756-5552646。 3.报名材料: (1)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5)计划生育证明(必须由镇或街道办以上计生部门出具); (6)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寄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4.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区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核者发给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该职位不予开考;达不到招录人数3倍的,该职位实际招录人数按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1/3确定(只取个位整数)。 (二)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斗门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每个职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具体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对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及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人事调动及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由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5552646,监督电话:0756-5522392。 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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