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招聘硕士(教师)6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主要职责是:高等职业教育。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面试、试讲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含专业知识考核)、试讲、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我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核准后,2015年4月20日通过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rt.edu.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27日。 2、报名方式:考生可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进行报名,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请查阅《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生也可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石家庄学府路41号,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12室,宋老师:0311-88621272。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zu_zhi@126.com)进行报名,报名后电话确认。 3、报名要求: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以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提供错误信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人事部依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学院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面试(含专业知识考核)与试讲 1、面试(含专业知识考核)。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参加学院单位招聘的面试,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比例内末位面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 2、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和作为一名教师的综合素质。 3、面试和试讲分数的计算。面试和试讲都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及格线60分。成绩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rt.edu.cn)发布。 4、总成绩计算。试讲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面试和试讲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高者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我院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及格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由我院根据考生的面试、试讲、体检、考核情况,经研究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等材料报教育厅。经审核汇总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rt.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负责招聘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学院纪检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罪,精心组织。在招聘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及该招聘方案组织实施。 2、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增强保密意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要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执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 八、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我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宋老师 联系电话:0311-88621272 传真:0311-88621073 电子邮箱:zu_zhi@126.com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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