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泸县人社发〔2014〕114号文件规定,决定公开考调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二、考调基本条件 1.考调人员必须具有考调岗位相对应的事业人员身份(经费渠道相同);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符合泸县委办发〔2012〕33号和泸县人发〔2010〕29号文件规定,县内教师报考须在现任学校工作两年以上,新招聘人员按招聘公告的要求执行。 3.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泸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业绩加分以颁发的证书或表彰(表扬)文件为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交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4月23日。 (二)报名地点:见附件1。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持《泸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经本人所在单位签字同意,泸县乡镇教师须经所在单位和本镇教育管理中心签字同意)、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者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综合测试 公开考调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除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和泸县实验学校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外(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泸县实验学校考调程序和总成绩计算方式见附件3),其余考调单位的具体考调形式由各单位自行决定。综合测试时间为2015年5月9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结果,最终拟调人员名单报泸县教育局审核后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实施工作 此次考调工作由泸县教育局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等程序,除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和泸县实验学校由泸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外,其余单位的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等程序由各考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报考条件的解释。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调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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