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教育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许昌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充实到缺编的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教师120人,其中: 小学教师45人:语文6人,数学8人,英语7人,体育7人,音乐5人,美术7人,信息技术5人。 幼儿园教师5人。 根据本次报名人数分学段和专业达不到计划3:1以上的,按3:1确定各学段和专业的招聘人数。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体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3.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4.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5.年龄为1985年1月1日(含1日)后出生。 6.本人(或父母)是许昌市户籍的,或本人在许昌市工作三年以上的均可报名。 7.全国计划内统招的毕业生(含201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其教师资格证须在试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否则,不予聘用;全日制专科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含专科)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报考初中教师的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计划内统招的中师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的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计划内统招以上幼儿师范类毕业生。 9.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许昌县教育体育局(许昌新区实验学校院内)。 3.乘车路线:乘市内公交车到许昌客运北站,转乘168路公交车到许昌新区实验学校即到。咨询电话:0374-5119171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或单位证明和劳动合同);以上材料需A4纸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2.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3.2015年毕业的统招生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 4.小二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4张。 (三)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考者持所需材料到县教体局报名,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四、招聘办法 招聘实行笔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包括面试、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法。笔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根据各学段、专业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参加统一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体检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考核。一经聘用,服从分配,及时到岗,三年内不得调动。如不能及时报到上岗,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在我县报考。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当年入编,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证须在试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在试用期满后方可入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2015年毕业生拟录用前不能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就业报到证原件的,不予聘用。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5月31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28日—29日,本人持身份证和缴费条到许昌县教育体育局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1.政策咨询与监督电话:0374—5119221,0374—5119171 2.本次考试招聘工作由许昌县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3.本次考试招聘工作由许昌县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许昌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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