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远安县决定2015年继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 3.其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分紧缺急需专业和其他专业两部分。 紧缺急需专业具体为:地质与矿山、安全工程;城乡规划、园林规划;道路与桥梁、土木工程、工民建、资源与环境、工程管理;农林(含植物保护、畜牧兽医、森林保护);新闻与媒体编导与制作等。 二、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符合招聘专业要求,自愿到远安县事业单位工作;身体健康,服从安排。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对于特别急需的紧缺专业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公开招考、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聘用人员的使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在远安县最低服务五年。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硕士、博士研究生五年内可享受县财政每月500元、800元的住房补贴。 3.聘用人员表现优秀的,可选拔到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4.聘用人员可享受所在单位(部门)给予引进人才的其他优惠政策及待遇。 中共远安县委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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