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的方法公开招聘33名市人社局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社会保险经办协理、就业服务协理和12333热线受理等33个岗位。 四、报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制认识,勇于吃苦,公正无私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晋中市户籍;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5月5日9:00至5月7日17:00登录山西省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站地址:www.sxjz.hrss.gov.cn),在网站专题工作下方点击“招录考试登录”,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请于2015年5月6日至5月8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进行网上缴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5年5月6日9:00至5月9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屏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5年5月20日至5月22日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3075693。 六、考试、体检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社保基本常识、时事政治、省情、市情等,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计分采取百分制。考生参考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且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时间: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 地点:见准考证。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数按招聘岗位总数1:2比例确定,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提供入学前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证明原件留存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在异地人才市场存放的,由异地人才市场出具加盖有效印鉴的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由所在院校出具加盖有效印鉴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6月3日9:00—6月4日17: 资格复审地点:市人社局三楼大厅 招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屏弃。所产生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由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总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最后一名入围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计划招聘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以后各环节人选。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两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5、体检 由局统一组织在市公立医疗保障定点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6、培训 拟招录人员岗前培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职业道德、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主要是对入围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表现、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工资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者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局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不胜任者予以辞退。 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按2100.00元计发,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环节,由局纪检监察室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请投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3075639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