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房产管理局赤坎房管站、霞山房管站、房产测绘所均系我局下属经费自筹事业单位,物管中心为我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补充岗位缺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1、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的2013、2014年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否则不予聘用。 2、年龄以2015年1月1日划线计算周岁。工作经验以2015年8月31日划线计算周年。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自筹编制,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现场报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dzj.lss.gov.cn、湛江市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www.zjfgj.cn下载)一式3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已在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使用A4纸,一式两份)查验,交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2日至15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 报名地点: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28号12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59-2224627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由市房管局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届时见网站公告或电话通知。 五、考试 考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我省相关规定,笔试成绩加5分。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书面申请和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三支一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以100分制计算。考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 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不足1:3比例时则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成立面试考评小组,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能力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面试结束,当场发给考生面试成绩通知书。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从考试成绩合格分数(60分)以上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次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如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体检工作由湛江市房产管理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项目及标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市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备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有作弊或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报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依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调查核实结论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考试资格。笔试、面试迟到10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再另行安排笔试和面试。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湛江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湛江市房产管理局 201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