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是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发展指示精神,按照广州对口帮扶清远的决策部署,由广州市、清远市合作共建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并选定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南部片区作为在广清产业转移园起步区,佛冈片区作为拓展区。园区由广州开发区主导,采用“充分授权、封闭运作”的管理模式建设和管理。清远市委、市政府授权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在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经济管理、环境保护、招商、财政、外事、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事务、安全生产、治安管理等方面代表市委、市政府行使省辖市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建立一级财政和预决算,行使市一级审批权,建立并完善“办事不出园区”的一站式服务体系。清远市政府负责社会服务、征地拆迁和维稳治安工作。除此以外,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园区共建原则推进园区合作共建。 为满足园区开发建设需要,更好地招聘优秀人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2009〕139号)及广州、清远两市相关部门关于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相关政策规定,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专业人才12名。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 | | | | | | | | | | | | | 市政工程(A081403)、土地资源管理(A120405) | 房地产经营管理(B110106)、测绘工程(B080901)、土地资源管理(B110304) | | | | | | | | | | 结构工程(A081402)、市政工程(A081403)、桥梁与隧道工程(A081405)) | 土木工程(B080703)、给水排水工程(B080705)、建筑电气与智能化(B080712)、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B080724) | | | | | | | | | | | | | | | | | | | | | 城市管理(B110308)、城市规划(B080702) | | | | | | | | | | 结构工程(A081402)、市政工程(A081403)、桥梁与隧道工程(A081405)) | 给水排水工程(B080705)、建筑电气与智能化(B080712)、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B080724)、风景园区(B080714) | | | | | | 4、有广东省工程质量监督员和工程安全监督员上岗证优先。 | | | | | 会计学(A120201)、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 | 会计学(B110203)、财务管理(B110204) | | | | | | | | | | 工程力学(A080104)、土木工程(A0814) | 建筑学(B080701)、土木工程(B080703)、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B080724)、水利类(B0808)、水利水电工程(B080801) | | | 1、具有全国造价师(或全国造价员执业资格)或全国监理工程师; | | 3、掌握现行清单计价依据、工程造价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熟练应用系列预算软件,且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 | | | | | | | | | | 2、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 | | |
说明: 1.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3月31日。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31日后出生。 2.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3月31日之前,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含研究生在读期)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年限。 3.凡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必须提供相关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 4.应聘者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培养方向的要求;符合专业培养方向要求的须提供个人学习成绩表等证明材料。 5.拟入户清远市的具备清远市户口的基本准入条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 5、拟入户清远市的非清远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具备清远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8日(周二)上午9:00至2015年5月15日(周五)下午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南方人才网(网址:http://www.job168.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附件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内容 1、报名表(网上填写); 2、个人照片(白底、红底或蓝底证件照) 3、学历、学位、本专业职称复印件/扫描件 4、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5、其他资格证及重大奖励、业绩等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四)资格初审 2015年5月18日(周一)上午9:00时至2015年5月21日(周四)下午17:00时,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五)打印准考证 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网站和南方人才网(网址:http://www.job168.com/)进行公布,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5年5月22日(周五)9:00时至5月26日(周二)17:0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信息资料提交。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该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试题由指定的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能力。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网站、南方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自行登陆查询。 考生对自己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亲笔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合格者少于该比例,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所报考且符合开考要求的岗位面试)。并在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网站、南方人才网公布资格复核相关安排及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资格复核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二代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或教育部留学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职称证、其他资格证书、业绩材料及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如报考岗位有资历要求,须提供工作相关证明。资格复核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复核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核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按成绩高低从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3、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结构化面试试题由指定的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命制,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统一进行分类笔试的办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评委小组考官根据专业要求以及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应聘者面试最后得分为所有考官给分剔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用套入计算公式进行折算。 四、体检 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招聘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方承担,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的范围对应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与待遇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未报到按弃权处理。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具体标准参照广州市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同时,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专技岗位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或清远市人事部门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报名录用时还未进行确认的,在录用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资格确认,年内未完成确认的,取消聘用;录用人员按确认技术资格聘用相应岗位,中层职称聘为专业技术类10级岗位,助理级聘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园区官网:http://gq.gdd.gov.cn/index.html 产业园管委会党政办联系人:宋先生、吴先生、何小姐 联系电话:0763-6862735、0763-6862736、0763-6862761 传真:0763-6862767 监督电话:0763-6862757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http://gq.job168.com/ 区党政办 201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