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以人事代理形式招聘实验室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要求见附件2(《山东交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基本条件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5.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2015年5月6日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山东交通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及应聘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各岗位对应的邮箱(文件名格式:应聘学院、岗位+姓名)。 岗位1:汽车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531-80683099 联系人:汪院长;联系电话:0531-80687808 岗位3:理学院、实验室管理 联系人:尹院长;联系电话:0531-80683990 岗位4: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 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0531-80687760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求,各学院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考试 学校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印发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山东交通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的意见》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应聘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审批,经学校批准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待遇按照山东交通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山东交通学院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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