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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淄博高新区公开遴选引进 名师、教研员及优秀青年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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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0 12: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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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淄博高新区教育队伍建设,实施教育人才战略,提高教学水平,根据淄博高新区党政联席会研究的意见和教育系统空编空岗情况,拟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引进名师、教研员及优秀青年教师
  一、招聘范围
  全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应聘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一)名师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
  2、年龄在40周岁(1974年5月11日后出生)以下,省特级教师、名师、省级教学能手、省级学科带头人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69年5月11日后出生);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市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获得省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教研员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学前教育专业须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一线教学或业务管理经历;
2、年龄在40周岁(1974年5月11日后出生)以下;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丰富的教学教研实践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媒体等信息化教学技术;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获得市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承担市级及以上课题,在市级及以上教学教研成果评选中获奖。
(三)优秀青年教师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2、年龄在35周岁(1979年5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区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出示过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获区县级及以上优质课一、二等奖荣誉;
    4、报考专业与现任教学科一致。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三、招聘计划及学科
1、名师5名(初中、小学学段,学科不限)。
2、教研员6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中小学英语、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体育、学前教育各1名)。
3、优秀青年教师54名(语文22名、数学11名、英语3名、音乐4名、体育6名、美术4名、信息技术4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202房间(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与宝山路交叉路口东北角,宝山生态科技园区办公楼)
    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会同地方事业局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3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4面试
    面试按照岗位分类进行。名师、优秀青年教师采取专业知识面试、试讲方式,教研员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听课评课方式,各占面试成绩的20%和80%。
    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20%和80%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采用加试的办法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5、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应聘人员报考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将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会同地方事业局组织实施。
体检由组织人事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网址:www.zbgxqrc.com)公布。
6、公示与录取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四、相关待遇
1、省特级教师、省级名师、省级教学能手、省级学科带头人在聘期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补助;如果与单位签订不少于10年聘用合同,另将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万元。
2、市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优质课获得者在聘期内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如果与单位签订不少于10年聘用合同,另将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5万元。
3、名师和教研员按原单位聘任的职称落实工资待遇。
    五、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纪委(监察局)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人事科:  0533—3586123
  监督电话:
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     0533—3581545
本《公告》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5年4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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