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对象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嵩明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招录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受理网络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三)报名地点: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嵩明县嵩阳街道水真路208号)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证件需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②嵩明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 ③嵩明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④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附件4); ⑤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⑥已经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报名。2015年应届毕业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本人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嵩明县纪委、嵩明县委组织部及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报考岗位学科、门类或专业参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5),本科专业参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 四、考试 考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人员确定。经过公开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即可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中国嵩明网进行公示。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计划于2015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以中国嵩明网公告时间为准。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专业技能与岗位的匹配,工作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基本素质。 (四)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前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面试。 2.请各位考生注意休息,以饱满的精神参加面试。 五、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考试成绩将在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依据综合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六、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及考核由嵩明县纪委、嵩明县委组织部、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先进行体检,再进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3月修订)》执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采取政审、查阅档案及谈话等方式进行。 (二)在体检或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国嵩明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与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体检、考核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公告由嵩明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党群工作局网站(http://滇中产业新区党群工作局.政务.cn/)和中国嵩明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电话 县人才办:0871-67916888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23537 十一、监督电话 中共嵩明县纪委第一纪工委:0871-67924681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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