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常熟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担任速录员工作。速录员主要负责审判记录及与审判相关的辅助工作。 一、招聘数量及要求 1、招聘数量:男性10名,女性10名。 2、具体要求: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看打文字录入速度不得低于每分钟80个字。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常熟市常住户口; 4、身体健康;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常熟市人民法院南卫门(常熟市淮河路2号)。 2、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均为查阅原件和交复印件)和个人简历报名。填写《常熟市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合同制职工报名登记表》,同时交本人正面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现场看打一份资料,时间为10分钟。考生根据资料内容用电脑录入,测评录入速度与准确率。 测试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面试。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并公告。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情绪稳定性等。 (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相关人员。 (四)体检、政审。按专业技术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体检、政审由常熟市人民法院组织。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用工方式和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常熟市人民法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自谋职业。 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市财政局对该类编外合同制速录员的拨款标准执行。 六、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七、招聘纪律 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是一项纪律性很强的工作,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市人社部门和本院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同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52873478。 对违反招聘规定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取消录用资格。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常熟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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