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3名教师。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24日以后出生);日照市岚山区范围内公办和2008年注册的幼儿园中连续聘任满5年的幼儿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岚山区内在编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143名专业教师。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一。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08:30—13日17:00 查询时间:2015年5月11日10:30—14日17:00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主管机关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5月11日10:30—14日12:00 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二。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5月11日10:30—14日17: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5年5月20日8:30—5月24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5年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岚山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14日12:00前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日照银行办公楼506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能如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5月24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4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按学科分类命题,幼儿教师试题内容为教育理论和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其他学科试题内容为教育理论和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其中网络工程使用信息类试卷),中专专业学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会计学、视觉传达设计、应用电子技术教育)试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笔试成绩在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对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高中(含中专语文、数学、英语、美术)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高中教材;中专专业学科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中专学校教材;初中、小学、学前教育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学段通用教材。面试总分100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考生按比例折算后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新聘用的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时间为三年;服务期满理顺编制,理顺编制后三年内不得调离编制所在单位。中专新聘用专业学科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2、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3-26112270633-2619287 日照市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 二0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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