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是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全额拨款。学校位于昆明金殿公园西侧的青龙山上,内设机构二科二室,现有教职工37人。开办专业有化工工艺、化工电气仪表、化工机械、化工分析、生物制药、珠宝鉴定加工销售、电子商务、物流等相关专业,现有学生500人,主要是为化工、建材、制药等行业培养中级技工人才,为社会输送合格的技术工人。 (一)、应聘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 | | | | | | | | |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生物技术专业、财务管理专业、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 |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直接到校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络报名和 委托他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4日至6月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金殿青龙山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会议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证书的原 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简历一份;近期免冠照2张。国有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联系人:柏梦如、张仲良;联系方式:65010340。 (二)报名要求 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书的须签署书面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毕业证书在2015年8月1日前必须提供,如到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往届毕业生须签署书面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违法违纪及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参与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笔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5年6月10日9:00---17:00在学校内领取,联系人:柏梦如、张仲良;联系方式:65010340。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等内容,参考用书为《2015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 3、考试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员1:3比例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考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现场问答主要考察报考岗位和专业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担任教师所具备的素质、与人沟通和合作的能力等;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对教材的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以及与学生的沟通能力。试讲内容提前3天组织进入面试的考生抽取,考生试讲完成后必须提供试讲教案。 3、现场问答和试讲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现场问答和试讲时间:2015年7月17日9:00开始,全天进行;地点:待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柏梦如(13118718395)、张仲良(13170615168)。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笔试、试讲和现场问答考场。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现场问答成绩总分30分。 (三)试讲成绩总分20分。 (四)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现场问答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1:3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 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和体检由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学校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但总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己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63192326 第十纪工委:63161132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63135910 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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