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5]43号 为贯彻《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本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限户籍。 4.2015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版)。 6.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2015年公开招聘财政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23日—5月25日(节假日正常上班),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2.报名所需材料:《东海县2015年公开招聘财政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考生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正反面打印)、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和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报名费。 4.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B01岗位招聘的高层次人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根据报名情况简化考试程序,直接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科目 B02—B14岗位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将在东海县进行。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10:30。 3.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4.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B02—B15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已婚者提供无计划外生育证明、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或技能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 面试岗位:B01—B11、B15。 技能测试岗位:B12—B14。 2.面试根据具体岗位用人需求分别采用结构化面试、集体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详见岗位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总成绩计算 B01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B02—B11、B15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B12—B14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或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或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B02、B03岗位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具体岗位见《东海县2015年公开招聘财政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岗岗位一览表》(附件2),其他岗位则直接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18-87212385 五、政策咨询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7027077、87027269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