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和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的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现将我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2015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单位简介表》(附件3)。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要求证明。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报考执业地点所在乡镇卫生院。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2015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计考核招聘73名教育、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为我市用人单位编制内人员,其中教育系统3人,卫生计生系统70人,具体岗位见《2015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负责报名工作。 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1、《峨眉山市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2份,请按要求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3、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人:市教育局:廖群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朱建宏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0833-5542265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33-5524473 报名地点:报考教育系统职位的在峨眉山市教育局,报考卫生计生系统职位的在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考核 卫生计生系统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教育系统采取上微型课的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应聘人员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em-rc.com/)上公布,并由组织、人社及招聘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对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照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只递补1次。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确认和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交到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逾期不参加考察及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察合格人员,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em-rc.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2、教育系统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卫生计生系统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八、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以及面试、体检等报名后续事项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em-rc.com)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不服从安排者或超出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监督与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0833-5558603 咨询电话: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0833-5553720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528066 十、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峨眉山市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峨眉山市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2015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2015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单位简介表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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