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香洲区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29人,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2.时间:2015年5月11日(周一)至2015年5月22日(周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4.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报考有户籍限制职位的应聘者(如属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限珠海市生源),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户口本遗失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④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⑤报考10、11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C1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报考14、15职位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15职位还需提供财经类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代报名的还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特困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 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如低于该比例,则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如报名人数较少,经区组织人事部门核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可减少至招聘人数的2倍。 (三)考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时间:2015年5月30日(周六)上午9:00-11:00时。 地点:详见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政府招聘”栏公告。 笔试成绩确定后,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各职位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函数为: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jpg 其中:x代表招聘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政府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时间:2015年6月2日(周三)下午2:00时 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政府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备查,以及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6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户口接收及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134305,0756-2133696(区人力资源中心);监督电话:0756-2523079(区监察局)。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1:香洲区公开招聘合同职人员职位表 附件2:香洲区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附件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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